严格按照( )的程序对欠费客户实施( )措施。
对于( )、( )客户,原则上不直接使用欠费停电措施,确需停电的须向( )主管部门汇报同意,并报省公司营销部后方可实施。
对于重要客户、敏感民生客户,原则上不直接使用( )措施,确需停电的须向( )主管部门汇报同意,并报( )后方可实施。
不准在( )、( )等公共平台发布( )及个人信息。
不准未经( )同意代签智能交费协议,私自变更( )。
不准未经客户本人同意代签( ),私自变更交费方式。
不准通过以停代催等简单粗暴方式催缴电费,无( )依据对欠费逾期不足( )天的非智能交费客户擅自采取停电催费措施。
不准通过( )等简单粗暴方式催缴电费,无合同依据对欠费逾期不足30天的( )擅自采取停电催费措施。
不准( ),在( )后系统显示客户缴费正常状态下,对客户实施欠费停电。
不准垫付电费,在垫付电费后系统显示客户( )状态下,对客户实施( )。
( )发生故障时,应协助客户进行故障排查,初步判断故障发生的原因和范围,指导客户进行故障( )和( ),及时恢复供电。
发现客户用电存在安全隐患、违约用电或窃电行为的,应填写用( )、( ),一次性告知客户,双方( )确认后存档备查。
对无法签收或拒签的客户,可采用( )、( )等方式送达。
反窃查违检查时,应全程( )录像,由客户随同配合检查,现场( )、( )、( )取证时,应告知客户。
客户不愿配合检查或无法联系客户的,可邀请( )、( )、( )等无利益关系第三方现场见证,确保( )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