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负责统筹管理各专业反洗钱检查工作。
( )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
( )负责客户洗钱风险分类工作的管理、检查及监督。
( )负责将反洗钱培训需求纳入全行人力资源培训计划,并配合完成相关培训工作。
( )负责监督全行执行统一的反洗钱政策,对全行反洗钱风险及管理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估。
( )负责对下列可疑交易活动组织反洗钱调查:涉及全国范围的、重大的、复杂的可疑交易活动;跨省的、重大的、复杂的可疑交易活动,中国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调查存在较大困难的;涉外的可疑交易活动,可能有重大政治、社会或者国际影响的;中国人民银行认为需要调查的其他可疑交易活动。
( )风险子项是指金融机构应当对各项金融业务的洗钱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高风险业务列表,并对该列表进行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 )对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层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
( )定期审查客户洗钱风险评级模型,根据本行所处风险环境及监管要求的变化及时进行更新。
( )部门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制定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履行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
( )按照监管要求及我行反洗钱管理需要,及时配备反洗钱专兼职岗位人员。
我行应当将了解并确定最终控制非自然人客户及交易过程或者最终享有交易利益的()作为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的目标。
我行应对不同风险的非自然人客户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我行应对风险较高的非自然人客户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开展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
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公司股权或者表决权的自然人是判定公司受益所有人的基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