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承担反洗钱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反洗钱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对全行反洗钱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监控名单更新时,由总行在反洗钱相关系统对新增名单进行回溯匹配,并进行名单匹配预警提示。
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
国家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国家鼓励、支持反恐怖主义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开发和推广使用先进的反恐怖主义技术、设备。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消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
根据反洗钱要求对私客户开立账户必须填写职业,如无职业就填写无业。
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当遵循“风险为本”和“审慎均衡”原则,合理评估可疑交易的可疑程度和风险状况。
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的内控制度及操作流程,明确不同情形可疑交易报告应当采取的后续控制措施,并将其有机纳入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体系,构建一套“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可疑交易报告内控制度及操作流程。
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充分利用全行自评估结果,以评估报告为基础,制定、调整、完善洗钱风险管理政策、控制措施和程序,关注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确保相关资源配置、洗钱风险管理策略、政策、程序与自评估所识别的风险相适应。
各级行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各反洗钱业务条线管理部门每年应对本条线员工进行一次反洗钱培训,并监督指导本条线反洗钱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我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名单监控管理运用信息系统和人工分析相结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