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作业。
铁路营业线施工项目包括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等行车设备大中修、改造施工。
铁路营业线施工项目包括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拆除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等设施的施工。
铁路营业线施工项目包括在线间距不足6.5m 地段(两线间已有站台、栅栏等设施的除外)一线作业邻线行车时,单个防护单元内(防护单元长度原则上不超过 100m)使用小型养路机械(包括捣固机、捣固镐、道岔打磨机、仿形打磨机、内燃扳手、切轨机)总数10台及以上的作业和线路允许速度120km/h以上区段使用接触网车梯、梯子的作业。
通信设备影响行车或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批准严禁施工。
维修负责人、主体维修负责人接到调度命令后,认真确认维修作业起止时间,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维修作业,并使设备恢复到正常状态后,方可销记。
维修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维修计划与施工计划冲突时,施工计划优先;可共用天窗时,维修计划与施工计划进行综合。维修计划与维修计划冲突时,原则上有作业车参与的维修计划优先;可共用天窗时,维修计划与维修计划进行综合。
维修日计划原则上按周计划实施,由施工办于维修前 1 日 12:00 前按编制的周计划下达维修日计划。
维修项目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
为加强I、II级施工和集中修施工管理,针对I、 II级施工和集中修集团公司成立“一部三组”。
为确保施工安全,必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未登记联系好不动。
下列维修作业可在天窗点外进行,但严禁利用 速度160km/h及以上的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作业。信号部门。光电缆径路检查、室内外设备巡视检查及道岔转换试验。
现场非使用状态工机具、未安装或已拆卸的路材路料必须指明存放地点,明确专人负责放置牢固、不得侵限,加强巡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