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业用户办理过户、分户、并户业务,视为用电主体发生变更,自2023年6月1日起,新主体用电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
《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用户认为供电企业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有权向供电企业提出校验申请,供电企业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一周内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用户。
《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事故停电、检修停电、有序用电扣减容(需)量电费。
《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容(需)量电费以月计算,但新装、增容、变更与终止用电当月的容(需)量电费,应当按照实用天数计算,每日按照全月容(需)量电费除以30天收取。
《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用户应当在有效期内依据供电方案开工建设受电工程,逾期不开工的,供电方案失效。
《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高低压用户均可以办理减容业务。
《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申请非永久性减容超过两年的应当按照新装或增容办理。
《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用户暂拆应当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可不与供电企业结清电费。
《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超过暂拆规定时间要求复装接电的,按照新装办理。
《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分户后受电装置应当经供电企业检验合格,由供电企业分别装表计费。
《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无功电力应当就地平衡。
《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照产权归属确定。
《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供电设备计划检修应当做到统一安排。供电设备计划检修时,对35千伏以上电压供电的用户的停电次数,每年不应超过一次;对10(6、20)千伏供电的用户,每年不应超过三次。
《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容(需)量电费以月计算,但新装、增容、变更与终止用电当月的容(需)量电费,应当按照实用天数计算,日用电不足二十四小时的,按照一天计算。
《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供电企业依法对用户终止供电时,双方应当结清全部电费和与供电业务相关的其他债务。否则,供电企业有权依法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