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只可通过柜面、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为开户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
银行通过自助机具和电子渠道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开立服务的,开户申请人只能持户口簿办理。
银行不得通过Ⅱ类户和Ⅲ类户为存款人提供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服务。
根据《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规定,在现有个人银行账户基础上,增加银行账户种类,将个人银行账户分为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和Ⅲ类银行账户。
银行不得通过Ⅱ类户和Ⅲ类户为存款人提供存取现金服务,不得为Ⅱ类户和Ⅲ类户发放实体介质。
通过柜面受理银行账户开户申请的,银行可为开户申请人开立Ⅰ类户、Ⅱ类户或Ⅲ类户。
通过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受理银行账户开户申请,银行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的,银行可为其开立Ⅰ类户。
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开立Ⅱ类户的,银行应通过绑定开户申请人的同名Ⅰ类户(以下简称绑定账户,信用卡除外),作为核验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手段之一,确认绑定账户的所有人是开户申请人本人,绑定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与开户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开立Ⅱ类户的,Ⅱ类户与绑定账户的资金划转限额由银行确定。
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开立Ⅱ类户的,银行应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水平和存款人风险等级,与存款人约定办理消费和缴费支付的单日累计支付限额,但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元。
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开立Ⅱ类户的,银行可通过绑定Ⅱ类户、Ⅲ类户或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进行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
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开立Ⅱ类户的,银行可根据自身经营策略以及与其他银行协议,自主决定是否开通小额支付系统客户账户信息查询功能。开通小额支付系统客户账户信息查询功能的,银行应据此完成行内业务系统相关信息的更新工作。
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开立Ⅱ类户的,银行可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或小额支付系统向拟绑定账户的开户行查询,确定拟绑定账户是否属于Ⅰ类户。
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开立Ⅱ类户的,约定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实现客户账户信息查询的,查询行通过“批量客户账户信息查询报文”(beps.394.001.01)发起查询,被查询行通过批量客户账户查询应答报文”(beps.395.001.01)进行回复,回复期限不超过5天。
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开立Ⅲ类户的,银行应通过开户申请人从同名Ⅰ类户或Ⅱ类户向Ⅲ类户转入任意金额的方式激活账户,并确认开户申请人是同名Ⅰ类户或Ⅱ类户的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