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支付系统参与者考核评价办法》规定,在支付系统设备上做与支付系统无关工作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根据《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支付系统参与者考核评价办法》规定,泄漏与支付系统相关的参数,导致严重后果的,每发生一次扣20分。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支付系统参与者考核评价办法》的风险及安全管理考核满分30分,最低得0分。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支付系统参与者考核评价办法》的清算纪律执行情况考核满分30分,最低得0分。
根据《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支付系统参与者考核评价办法》规定,没有按照数字证书管理办法进行数字证书的管理操作,导致数据传输无法进行或无法保障数据传输安全的,甚至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每发生一次扣20分。
根据《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支付系统参与者考核评价办法》规定,对psas和行名行号管理等系统用户名、UKEY或密码管理不当,需分行重置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根据《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支付系统参与者考核评价办法》规定,大额支付系统:主要对查复和退回申请应答情况进行打分。对查复率不到100%的参与者,按计算公式(1-查复率)×500或0.5×未及时查复笔数计算并取低值作为扣分;对退回申请未按规定应答的,每一笔扣1分。
根据《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支付系统参与者考核评价办法》规定,小额支付系统:主要对查复、退回申请应答、止付申请应答和业务回执情况进行打分。对查复率或回执率不到100%的参与者,按计算公式(1-查复率或回执率)×600或0.5×未及时查复笔数或未及时回执的笔数计算并取低值作为扣分;对退回申请或止付申请未按规定应答的,每一笔扣0.5分。
根据《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支付系统参与者考核评价办法》规定,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对查复、止付申请应答打分:对查复率不到100%的参与者,按计算公式(1-查复率)×500或0.5×未及时查复笔数计算并取低值作为扣分;对止付申请未按规定应答的,每一笔扣0.5分。
根据《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支付系统参与者考核评价办法》规定,对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考评主要对退票和逾期回执情况进行打分。
根据《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支付系统参与者考核评价办法》规定,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对退票和逾期回执情况打分:对退票率未达标的参与者,按计算公式(退票率-指标)×600或0.5×(退票率-指标)×提入提出总笔数计算并取低值作为扣分。对提入业务逾期回执的参与者,按计算公式:逾期率×200或0.5×逾期笔数计算并取低值作为扣分。
根据《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支付系统参与者考核评价办法》规定,对《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业务处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打分,违反业务处理规定,被人民银行总行或其相关部门、清算总中心或代理结算银行通报的,每发生一项,扣5分。
根据《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支付系统参与者考核评价办法》规定,客户或其他参与者投诉某参与者违反支付清算纪律、对其权益造成损害或安全,经查证核实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根据《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支付系统参与者考核评价办法》规定,没有按照人民银行确定的标准配备接入支付系统的软硬件设施或运行场地的,每一项扣5分。
根据《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支付系统参与者考核评价办法》规定,没有经过业务培训上岗作业,导致差错,每发生一次,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