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站联络员进入行车室作业,须随身携带经车间副主任核对签名的派工单。
天窗点外维修作业应制定天窗点外维修作业计划。
遇特殊情况需要延点时,施工主体或维修单位应至少提前40分钟提出延时程度及采取的措施,并提前30分钟完成延时登记手续。
驻站联络员承担3处及以上防护任务时,对现场防护员应进行编号管理。
技术改造工程、线路大中修、桥隧涵大修、路基大修、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应不少于210分钟。
综合利用天窗作业(含跨越综合天窗时段的点外作业项目),外单位有作业车辆时应增设远端防护员,远端防护员在距作业地点500米处向来车方向显示停车手信号,并跟随作业地点移动防护。
施工巡养作业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双线或多线并行地段本线封锁时,工地防护员可站在本线线路中心内防护,但不得进入两线间。
施工(维修)作业根据施工(维修)等级确定召开点前布置会和点后总结会。
Ⅱ级维修负责人由胜任职工担当。
现场负责更换限速值人员要以驻站联络员通知为准,接到驻站联络员更换限速值通知后要立即进行更换。
已纳入LKJ基础数据的长期限制慢行地段,应按规定设置移动减速信号防护。
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可以不参加分工会或点名会。
驻站联络员承担3处作业(3个作业组)及以上防护任务时,应对所防护的作业组进行编号管理。
天窗点内维修作业时,由现场防护员显示停车手信号进行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