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销售人员必须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提供并实施有针对性的理财建议。
未经客户书面许可,理财销售人员不得向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方透漏任何有关客户的个人信息。
理财销售人员应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准绳,遵守社会公德。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资者在申购赎回非现金管理类净值型理财时,并不能即时获知当日产品净值,只能以交易时间结束后公布的产品净值进行计算
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下,实现收益最大化,追求“零风险”。( )
代销理财业务是指各经营机构接受理财公司委托,通过自有渠道(含营业网点和电子渠道),向客户推介、销售由理财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的代理业务活动。
理财公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以及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其他主要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代销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与理财公司产品评级结果不一致的,应采用对应较低风险等级的评级结果。
各经营机构不得销售未经省行准入的理财产品
通过营业网点对客户营销推介理财产品的,应当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在专门区域销售,销售专区可以不张贴明显标识。
各经营机构可以自行编制代销理财产品宣传资料和销售合同,全面、客观地揭示代销理财产品风险。
各经营机构与销售人员应当向客户提供并提示其阅读相关销售文件,包括风险提示文件,以请客户抄写风险提示或在录音录像中确认等方式充分揭示代销产品的风险,销售文件可以代客户签字,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各经营机构应在营业网点显著位置对理财产品销售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营业网点开展代销理财业务应当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对个人客户实施录音录像,完整客观地记录营销推介、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客户确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