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客运车站旅客换乘服务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客〔2017〕397号)规定,便捷换乘站的站台客运(值班)员与列车长完成正常业务交接后,应组织引导便捷换乘旅客通过便捷换乘通道进入候车室。
《上海铁路局客运车站旅客换乘服务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客〔2017〕397号)规定,车站遇重大安保时期,可根据实际暂停便捷换乘服务,但必须事前报集团公司客运处,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实施前车站应在便捷换乘通道等部位做好对外旅客公告工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车站站台端部防穿越入侵报警系统管理办法》(上铁客〔2021〕152号)规定,防穿越系统主要由站台端部报警装置、后端处理设备、操作终端及系统软件组成。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车站站台端部防穿越入侵报警系统管理办法》(上铁客〔2021〕152号)规定,防穿越入侵报警系统通过安装在站台端部的前端入侵探测设备,对站台端部设定的安全防护区域进行实时监测,当发现有人员侵入时,能进行预警及报警,同时通过站台端部报警装置自动发出预警或报警信息。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车站站台端部防穿越入侵报警系统管理办法》(上铁客〔2021〕152号)规定,在车站综控室、服务台或客运值班室等24小时有作业人员值守的场所设置操作终端1台,有需求的可在公安值班室预留一处操作终端安装条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车站站台端部防穿越入侵报警系统管理办法》(上铁客〔2021〕152号)规定,当发生人员误入预警区域时,现场发出预警提示语音,提醒侵入人员离开,值守人员无需操作处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车站站台端部防穿越入侵报警系统管理办法》(上铁客〔2021〕152号)规定,系统值守人员接到防穿越系统报警提示后,应立即查看监控图像或视频回放,判断站台端部现场情况。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车站站台端部防穿越入侵报警系统管理办法》(上铁客〔2021〕152号)规定,防穿越系统原则上应24小时布防,不得撤防。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车站站台端部防穿越入侵报警系统管理办法》(上铁客〔2021〕152号)规定,侵入人员不听警告继续滞留或有穿越站台端部的倾向时,系统值守人员应立即通知站台工作人员。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车站站台端部防穿越入侵报警系统管理办法》(上铁客〔2021〕152号)规定,站台工作人员接到人员侵入站台端部的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相应站台端部进行处置,引导侵入人员退出报警区域,按照规定线路出站。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车站站台端部防穿越入侵报警系统管理办法》(上铁客〔2021〕152号)规定,侵入人员不听引导劝阻时,站台工作人员应立即通知车站相关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向车站公安派出所及相关单位通报(报警)。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车站站台端部防穿越入侵报警系统管理办法》(上铁客〔2021〕152号)规定,各车站应每日安排不少于两次防穿越系统站台端部报警装置现场测试,每日首次测试应在站台首趟办客列车检票作业前完成。
《上海铁路公安局治安管理处关于明确客运站车监控视频调阅相关规定的通知》(客管函〔2019〕180号)规定,集团公司客服中心接到旅客要求调阅监控视频查找遗失物品的诉求时,应通过工单系统通知相关客运站段,由相关客运站段负责按旅客所述车站、车次、车厢、位置、时段调阅相关客运站车视频监控。
《上海铁路公安局治安管理处关于明确客运站车监控视频调阅相关规定的通知》(客管函〔2019〕180号)规定,客服中心和相关客运站段对旅客提出要求查阅、拷贝、复制视频监控的诉求,应不得推诿。
《上海铁路公安局治安管理处关于明确客运站车监控视频调阅相关规定的通知》(客管函〔2019〕180号)规定,在日常接待旅客要求调阅有关物品遗失视频监控时,不得推诿或可建议旅客采取报警处理方式答复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