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调查处理工作》(铁运〔2012〕320号)规定,列车需将伤病旅客交站处理,调度部门因信息处置或安排停车不及时,车站因推诿或未及时联系医疗机构影响救治的,可将调度部门、车站与责任单位共同列为责任主体。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调查处理工作》(铁运〔2012〕320号)规定,旅客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由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并依据有关法规规定程序执行。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非正常行车应急处置办法》(上铁运〔2021〕270号)规定,紧急事件处理完毕后,呼叫者通知列车长,列车长与车站客运值班员共同确认后通知司机紧急事件处置完毕,同时按规定程序通知司机关闭车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非正常行车应急处置办法》(上铁运〔2021〕270号)规定,闲杂人员在站内(进站信号机至反向进站信号机)时,处置人员上道前应通过车站值班员(车务应急值守人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车站值班员(车务应急值守人员)报告列车调度员,在得到列车调度员已扣停本线及邻线列车的通知后通知处置人员,处置人员接到已扣停本线列车的通知后方可上道进行处置。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非正常行车应急处置办法》(上铁运〔2021〕270号)规定,站台客运员要做好旅客乘降组织,严格执行站台接送车作业标准,及时发现、正确处理涉及列车运行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的突发情况。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非正常行车应急处置办法》(上铁运〔2021〕270号)规定,旅客列车停止检票后,列车乘务人员要重点关注楼梯口、电梯口后续上车旅客情况。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4号)规定,车站发生火灾、爆炸,车站工作人员要协助公安人员维持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4号)规定,车站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车站工作人员应迅速切断车站的电源,防止火势蔓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4号)规定,车站发生旅客食物中毒事件时对可能导致旅客中毒的食物应立即停止销售,保护好现场,并采取措施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物,防止事态扩大。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4号)规定,车站发生旅客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时,车站工作人员应立即向车站(车间)领导报告,站段向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铁路疾控部门报告。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4号)规定,车站突发大客流时积极采取分区截留、横向切块、纵向成行、提前预检、专人带队、分批乘车的办法,组织旅客有序乘车。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4号)规定,车站突发大客流时站段要按需向集团公司客票所申请停售、限售、增开临客等业务,根据列车调整方案和临客开行计划,强化售票组织措施,采取增开售票窗口、退票、改签措施,及时疏散票厅内积压旅客。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4号)规定,动车组以外的旅客列车弹簧压死时,站车客运工作人员要共同配合,迅速将压簧车厢旅客组织到其他车厢或或安排换乘其他列车。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4号)规定,动车组以外的旅客列车发生全列空调故障时,在车站停留时应打开车门通风。必要时,站车共同组织将旅客疏散到车站安全处所,等待故障修复、救援或组织旅客换乘。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普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4号)规定,晚点列车到站,对煽动旅客滞留车厢和扰乱列车治安、破坏铁路运输秩序、用暴力手段对抗执法的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