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客运车站站内作业车辆管理办法》(上铁客〔2016〕285号)规定,禁止作业车辆在地道或平过道区域交会、调头、停留。
《上海铁路局客运车站站内作业车辆管理办法》(上铁客〔2016〕285号)规定,车上货物堆码高度距离地面不超过2.5米,宽度每侧不超出0.2米,重量不超过2吨,长度不得超出拖车底面。拖车载货要使用护栏或绳网加固,防止运行途中货物甩落。
《上海铁路局客运作业岗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客管函〔2016〕32号)规定,对上岗作业涉及安全的相关岗位实行作业过程禁止携带管理。
《上海铁路局客运作业岗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客管函〔2016〕32号)规定,实行手机当班集中管理的岗位作业人员接班前,应统一将手机存入定置盒内,全部手机存入后,由班组长进行锁闭管理。
《上海铁路局客运作业岗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客管函〔2016〕32号)规定,站段要对实行手机当班集中管理的岗位要配备手机定置盒(手机保管袋),并明确定置盒的摆放位置。
《上海铁路局客运作业岗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客管函〔2016〕32号)规定,站段应对实行手机集中管理的岗位明确一个固定联系电话,便于岗位人员个人应急情况下的电话联系。
《上海铁路局客运作业岗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客管函〔2016〕32号)规定,实行手机作业过程禁止使用的岗位人员,在岗位作业时,如遇突发情况,可使用手机进行报告或使用手机录音、录像、拍照等采集证据。
《上海铁路局客运作业岗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客管函〔2016〕32号)规定,客运管理人员在下线路检查或横越线路、通过平交道时应比照岗位人员手机使用规定执行。
《上海铁路局客运作业岗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客管函〔2016〕32号)规定,站车客运工作人员应避免在旅客前面使用手机,如因突发情况需要汇报的,无须回避。
《上海铁路局旅客列车晚点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7〕357号)规定,站车在办理应急食品交接时,交接单一式二份,签字后站车各留一份。
《上海铁路局旅客列车晚点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7〕357号)规定,站车现场处置工作人员在答复旅客诉求时,必须严格按照铁路现行规定,不可草率承诺旅客的诉求,以免产生不良影响。
《上海铁路局旅客列车晚点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7〕357号)规定,列车长在与车站办理换乘旅客接续交接时,开具客运记录。
《上海铁路局旅客列车晚点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7〕357号)规定,站车现场工作人员遇旅客询问晚点情况时,应耐心细致回答,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等不负责任言语。
《上海铁路局旅客列车晚点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7〕357号)规定,车站广播室(综控室或路局综控台)要加强对晚点严重列车运行情况的盯控,同时加强与车站行车室(列车调度员)的联系,及时掌握旅客列车运行状况。
《上海铁路局旅客列车晚点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7〕357号)规定,遇旅客列车晚点时分调整时,车站除做好列车运行信息显示屏内容的修改外,必须采取分区域候车形式,做好晚点时分调整的通告,防止因晚点旅客列车提前到达而导致旅客漏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