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上铁客〔2018〕179号)规定,对旅客来信来访或上级转来的投诉问题,由相关单位职能部门根据投诉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直接调查处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上铁客〔2018〕179号)规定,旅客不认可投诉处理结果或对投诉处理不服的,但经集团公司客运部认定处理结果依法合规的视为投诉办结。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上铁客〔2018〕179号)规定,站段可以让涉诉班组工作人员直接与旅客进行联系、沟通和处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上铁客〔2018〕179号)规定,对涉投单位故意避重就轻,隐瞒事实的,经核实,客运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升级定性处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上铁客〔2018〕179号)规定,旅客自愿对投诉内容要求撤诉的,不影响客运处对投诉问题的调查和定性处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上铁客〔2018〕179号)规定,经调查核实,投诉事实不清或属歪曲事实、诽谤、敲诈勒索、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可视为办结。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上铁安监〔2022〕35号)规定,触碰安全红线并造成责任铁路交通事故或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上述规定和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就低进行处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上铁安监〔2022〕35号)规定,要将安全红线作为新职、转岗、晋升人员任职培训的必培必考内容,作为全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开展经常性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红线意识和法治意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上铁安监〔2022〕35号)规定,触碰Ⅱ类安全红线的作业人员,内部待岗6个月,由本单位进行培训。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上铁安监〔2022〕35号)规定,安全红线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管理和作业人员违章违纪,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特别是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的行为,是不可触碰、不可逾越的行为界限。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上铁劳卫〔2022〕34号)规定,对模范遵守规章制度、安全成绩突出以及防止事故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授予集团公司五一劳动奖章等先进荣誉称号,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上铁劳卫〔2022〕34号)规定,对因违章违纪、违章指挥造成铁路交通事故和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按照一定的比例赔偿事故直接损失。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上铁劳卫〔2022〕34号)规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因违章违纪、失察失管等行为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指与事故有一定因果关系的责任者,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以及对其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上铁劳卫〔2022〕34号)规定,对防止列车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铁路交通事故或防止事故损失及影响扩大的集体和个人,符合防止旅客列车事故、繁忙干线其他列车事故、旅客群死群伤事故的,每件奖励10000至20000元。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上铁劳卫〔2022〕34号)规定,对防止列车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铁路交通事故或防止事故损失及影响扩大的集体和个人,符合防止干线列车事故的,每件奖励1000至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