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轨道检查车、综合检测列车等检测车辆,对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正线每月检查不少于1遍。
钢轨探伤车应定期进行等速动态标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大型养路机械在高铁线路作业时,随车工机具、器材等物品应建立登记确认制度,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点清楚、核对记录,确认携带工机具齐全后方可开车,如发生零部件、装载物料及工机具料遗失,应及时报告。
收、放工作装置应选择线路比较平直的地段,在多线地段应与防护员联系确认邻线无列车通过时进行作业。收、放工作装置及进行连接作业时,应按岗位分工各负其责,做好车上与车下人员的协调,统一指挥,防止伤人。
线路维修捣固原则上应确保连续捣固,已建成测量控制网的普速干线和有砟高铁线路捣固原则上采取两次跟进捣固模式。捣固下镐必须对位准确,夹持到位。严格按自动程序操作捣固,可以提前结束捣固循环。
配作整形车配砟应超出轨面,方便捣固车作业。
现场防护员应以瞭望防护为主,并掌握驻站联络员通报的信息,每3~10分钟联系确认一次。
在车站和车务负责行车组织的动车段(所)登记的,施工(维修)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维修)准备,于开始前60分钟由施工(维修)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完成登记,按规定向车站或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维修).
大型养路机械机组由机车牵引成组专列运行时,按货物列车办理。
办理挂运的大型养路机械应经铁路局集团公司年检鉴定合格并取得有效的《年检合格证》(新造、大修产品竣工后首次挂运至用户所在地须经监造机构监造合格或经质量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证明)或《施工(作业)运行证明》,且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大型养路机械挂运时,应处于无动力状态,全程开启车轴轴箱、车轴齿轮箱等行车安全关键部件的温度报警装置,关闭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关闭作业电源和作业风路
列车挂运时可以启动牵引发动机;仅用于行车安全装备电源供给、照明、生活的发电机组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启。车载视频监控等安全监测装置在挂运运行时应全程开启。
在满足大型养路机械技术性能、行车安全和作业需要的前提下,宜将重车、轴距大、功率大的车型编在机组前部,逐一连结制动软管,确认制动系统作用良好并参与全列制动。
96头钢轨打磨列车挂运时,可以与其他大型养路机械混编 (配套作业的48头钢轨打磨列车、道床吸污车、道岔打磨车除外) ,有宿营车时可编挂在宿营车后部。
SPZ-200型配砟整形车等两轴车型挂运时,宜编组在机组后部、但不得编组在机组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