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一年未参加营业线施工适应性培训、培训学时不足4学时或是考核不合格的,证书失效,须按资格准入培训规定重新培训取证,杜绝无证上岗。
防护员初次任职管理。首次担任防护员的须进行不少于10次的同岗位跟班学习,在派工单中明确防护员跟班学习,跟班学习期间不得单独值岗。
当施工地点距反向进站信号机不足 800m 时,自施工地点起至 800m 处区间线路列车运行方左侧,设减速防护地段终端信号牌。
属于邻近营业线施工的必须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未封闭区段路堤坡脚以外、路堑堑顶以外进行不影响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的作业可不设置防护,属于邻近营业线施工的必须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实施高速铁路综合维修生产一体化管理的车间,在高速铁路维修作业,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现场防护可由具备资格的作业负责人兼任(在派工单中明确),同步履行现场防护员职责。
多专业联合作业安全防护设置,一律以自己工区设置防护为主,特殊情况确需实行多专业联合防护,一律报段盯控调度同意,严格执行多专业联合作业主体防护作业标准。
电务为主体的多专业联合作业,包括电务主体联合工务等其他专业作业,以及信号、通信专业之间联合作业和维修段、电务段(工电段)之间联合作业,室内由作业主体单位指派驻站联络员承担主体防护,室外由主体单位根据作业范围指派现场防护员,负责室外作业有效防护。
各段之间应急抢修、联合巡检、整治结合部设备联合作业可采取联合作业主体防护方式,大修、集中修等综合性施工配合的防护方式,按施工协调会上研究明确的防护要求执行。
车站运转室配合操作人员应穿着黄色反光防护服,佩戴电务操作员标识。
工务为主体联合电务作业,由工务指派一名驻站联络员承担主体防护,电务在室内派驻配合作业人员一名,负责电务设备测试、分析和操作。
监管配合施工、成都电务维修段在非营业线配合施工,安保科均应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安全协议中明确防护职责,在确保防护体系健全的情况下,方可组织开展配合工作。
跨车间管辖作业,由作业登记站所属车间人员担任驻站联络员,由现场作业车间人员担任现场防护员。
各类防护作业应优先采用对讲(机)防护方式。一个作业防护单元存在多名现场防护员时,原则上应指定1名现场防护员为主防护员,负责向现场其他防护员和作业负责人传递防护信息。
驻站联络员必须携带电务安全防护记录本,并按填写规则填写通话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