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负责人的工作要求不包含施工过程中与值班员、调度员联系施工有关事项。()
施工负责人管理规定明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登记、注销手续,擅自进行施工或撤离的,将按规定追究施工责任人的责任()
施工注销后,无需进行施工注销后的作业点评,人员即可自行撤离。()
根据检修施工作业场景不同,施工负责人分为全类型施工负责人和非动车施工负责人。()
车站和保护区检修施工计划,在申报时,至多可选择2名施工负责人。在相同的时间,2名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登记,只登记其中的1人,施工结束后由其注销。()
每名施工负责人只能对应一项施工,对于允许多点作业的正线轨行区施工和车站施工,每名施工负责人在某一项施工中最多可以对应10个作业点。()
施工负责人需按规定办理施工登记、注销手续,如需提前撤离只需电话联系即可。()
作业点负责人也需要持证上岗。()
施工作业的安全交底、作业交底由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
计划申报单位应将施工负责人考核纳入本单位的绩效考核,对于日常施工管理中表现突出的施工负责人则予以奖励。()
对于车场内涉及车辆检修库[线]的停电类施工作业,施工负责人[施工主体单位]在DCC或驻勤点办理登记或注销时,应口头告知DCC设备值班员接地线的编号和数量,由DCC设备值班员将每根接地线的编号录入施工管理系统。()
工程车动车作业,行进路径中的部分区段已申请接触网[轨]停电防护。此类施工不必验电及挂设接地线。()
验电、接地是保证接触轨停电类施工作业重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每一次作业前,应严格执行验电、接地操作规定。在工作完成后,应拆除接地线,先拆线夹端,再拆轨夹端。()
在接触轨线路上涉及的特殊“走行”类作业[如巡道施工、巡视轨行区等]。此类施工作业,在人员走行、巡道过程中可不挂设接触轨接地线,遇中途需进行检修施工且与接触轨安全距离低于700mm时,应按要求挂设接地线后再进行后续作业。()
在接触轨轨行区内的所有施工作业,作业人员[包括所持的机具,材料零部件等]与接触轨周围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低于700mm时,应挂设接地线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