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所属非运输企业配属的动车组,须委托铁路局代管
路用动车组检测、维修、试验等专业设备设施的维修由配属(代管)铁路局负责。
路用动车组执行路网性检测、维修、试验任务前,使用单位须与配属(代管)铁路局商定一级、二级检修计划,保证检修不超期。
动车组整列运用达到设计寿命时,可以申请整列或部分车辆报废。
境外运输公司所属动车组进入国家铁路运营前,须完成相应的整车型式试验项目并通过总公司技术审查和验证。
动车所应设置在路网客运中心和始发终到客流较大的地区.
动车组乘务组负责管理和操作动车组设备、监控列车运行和设备技术状态。
二级检修组和临修组原则上实行专岗、专人、专修.
动车所外动车组集中存放点的设立和撤销,由铁路局批准报总公司运输局核备。
动车组在外属存放时,担当铁路局应与所在地铁路局签订相关协议。
铁路局应制定动车组存放管理办法,做好司乘人员的出退勤、叫班、用餐、住宿、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动车段应制定动车组存放管理办法,做好司乘人员的出退勤、叫班、用餐、住宿、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动车段须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动车组运用检修项目、内容和周期。
动车段要规范委外检修管理,制定运用维修委外检修管理办法。
动车组实行以走行公里周期为主、时间周期为辅(先到为准)的计划预防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