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帮扶慰问工作管理细则》( Q/CSG-GXPG2233007-2021)规定:帮扶救助的对象主要是指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2倍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生活困难职工。
依据《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帮扶慰问工作管理细则》( Q/CSG-GXPG2233007-2021)规定:应急帮扶指对公司系统因公牺牲的职工遗属或因公致残的职工开展的临时性应急帮扶活动。
依据《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帮扶慰问工作管理细则》( Q/CSG-GXPG2233007-2021)规定:日常人文关怀慰问的对象包含对直系亲属去世的职工或遗属。
依据《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帮扶慰问工作管理细则》( Q/CSG-GXPG2233007-2021)规定:困难帮扶资金列入职工福利费开支预算,在福利费中列支。
依据《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帮扶慰问工作管理细则》( Q/CSG-GXPG2233007-2021)规定:帮扶、慰问的对象还包含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因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以及有子女考取统招国内大、中专院校,或在读高中的家庭生活困难职工子女等。
依据《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帮扶慰问工作管理细则》( Q/CSG-GXPG2233007-2021)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对职工的日常人文关怀支出和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
依据《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帮扶慰问工作管理细则》( Q/CSG-GXPG2233007-2021)规定:帮扶慰问工作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每年在会员代表大会或全委会上报告帮扶慰问活动开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依据《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帮扶慰问工作管理细则》( Q/CSG-GXPG2233007-2021)规定:公司党建工作部负责对基层各单位的困难党员的帮扶慰问工作。
依据《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帮扶慰问工作管理细则》( Q/CSG-GXPG2233007-2021)规定:困难职工遗属是指职工配偶、父母或双亲已亡故的未成年子女。
依据《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帮扶慰问工作管理细则》( Q/CSG-GXPG2233007-2021)规定:金秋助学帮扶是对困难职工在校子女开展的帮扶活动。
依据《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会财务管理业务指导书》(Q/CSG-GXPG2234004-2023)规定:开展会员直系亲属去世慰问活动,这里的直系亲属指会员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依据《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帮扶慰问工作管理细则》( Q/CSG-GXPG2233007-2021)规定:临时生活困难的帮扶,当年职工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帮扶标准为 1500 元。
根据《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之家建设管理细则》(Q/CSG-GXPG2233001-2021),公司职工之家创建对象是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县区级供电单位工会。( )
根据《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之家建设管理细则》(Q/CSG-GXPG2233001-2021),公司职工小家创建对象是基层工会分会(小组),重点是基层班站所分会(小组)。( )
根据《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之家建设管理细则》(Q/CSG-GXPG2233001-2021),建设“六有”工会,其中就包括: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切实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