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应张贴在显眼的地方,若原有的标签信息可用,则张贴的标签不应覆盖原有的标签。
直接接触成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供应商必须为企业已批准的供应商,供应商资料必须齐全,内包装材料必须要有材质证明
只有成品标签印刷完成后由仓库储存,仓储收到货后,将标签放入指定标签柜中,标识,填写GP-LG-005-F01《货位卡》,做好收发记录,其余标识使用部门自行保管
包装成品时操作人员须戴丁腈手套,不能戴易产生纤维和破损而造成污染风险大的手套。
所有液体包装完成后,在仓库储存或发货前需要完成倒置实验,防止在发运过程中泄露。
标签应按需发放,若标签填写错误或标签内容字迹模糊等无法使用的,应作销毁处理,成品标签的销毁,应在QA 的监督下进行销毁。
直接接触注册医药中间体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取样必须在洁净环境下进行,至少应与生产过程中的使用条件相一致,不得污染;。
所有标签在使用前,使用人员都需检查标签内容和填写内容的正确、完整、清晰可读,若有一项不符合,则需要销毁标识,重新领取或打印。
若内包装需要贴标时,则需要保证内标签与外包装发货标签信息应一致。
同个区域内只要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即可同时进行2种以上的成品包装。
包装操作人员在放料过程中应注意不要使物料进入PE内袋夹层,在包装过程中发现产品有异物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及QA。
标签供应商资质需要按服务供应商要求进行控制。
成品标签印刷到工厂后,生产车间即可去仓库领取标签使用
原辅料对应张贴位置有供应商的标识,可以适当调整位置,不允许覆盖供应商标识,更不能撕毁。
成品按包装后(取样前)得到的总净重进行报检,入库总数量应为实际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