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行)营业终了,自动柜员机的钥匙须随身携带,不得放在未上锁的抽屉内保管。
(总行)自动柜员机的钥匙和密码交接时实行纵向交接,不得交叉(密码变更后,曾经保管过旧密码的人员不得保管钥匙,曾经保管过钥匙的人员,任何时候均不得保管密码)。
(总行)账户有强制备注信息、有冻结或控制的,在解除强制备注、冻结或控制前不得办理账户迁移。
(总行)个人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的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总行)个人支票的持票人可持个人支票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总行)存款单位开立协议存款如从开立的结算账户转存定期,应填制该账户转账支票一份及一式二联进账单,并在进账单“收款人账号”栏注明期限及结息周期。如果款项从他行转入,客户应在进账单“收款人账号”栏注明“转存协议存款”字样、存款期限及结息周期。
持有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企业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时,应当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总行)单位协定存款账户在合同有限期内,结算账户的余额高于基本留存余额部分,按照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协定存款利率和计息方式计息,小于等于基本留存余额部分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和计息方式计息。
(总行)工商部门未要求增资验资单独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可在原账户增资,但应对相应的汇入增资款项予以冻结,并比照注册验资的规定办理解冻或退资手续。
(总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其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时应出具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开立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时应出具证券管理部门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总行)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是对存款单位开户证实,可以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
(总行)协议存款实行账户管理,还应比照定期存款开户的规定提交开户资料并预留印鉴,如果客户已经有一号通账户的,使用同一个一号通账号下的定期类账户,但仍需提供一套开户资料并预留一次印鉴。
(总行)存款人因注册验资或增资验资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后,需要在临时存款有效期满前退还资金的,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无法出具证明的,也可根据出资人的身份证件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销户退款。
(总行)军队保密单位在银行办理支付结算时,日常结算必须填写用途,用于调查的可免填用途。
(总行)武警部队承担基本建设或者异地执行作战、演习、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及其他临时任务的单位,可以开立一般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