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区进(回)风巷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不属“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属“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建设矿井局部通风不能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属“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所有建设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没有形成地面主要通风机供风的全风压通风系统的属“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建设的属“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水文地质类型中等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和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属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矿井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属“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矿井未按规定留设或者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不属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矿井有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属“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的属“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