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输部客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车务安全信息管理的通知》(运安函〔2024〕76号)规定,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从业人员伤亡,生产过程及上下工途中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从业人员伤亡,以及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或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属于一般安全信息。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输部客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车务安全信息管理的通知》(运安函〔2024〕76号)规定,从业人员休班期间在职场(含单位负责管理的单身宿舍)发生的伤亡(包括他杀、自杀以及院前死亡等须公安部门认定原因的),属于重要安全信息。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部关于优化旅客信息通知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客管函〔2023〕157号)规定,动车组列车晚点超过30分钟时,向列车乘车人发送信息通知,提示旅客列车晚点,请旅客通过短信链接动态掌握列车晚点变化情况,以便合理安排行程。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部关于优化旅客信息通知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客管函〔2023〕157号)规定,旅客服务信息发送原则,12306科创中心根据旅服系统踩点,按照信息触发机制和发送范围对晚点超过30分钟及以上的动车组列车自动生成晚点定义同时向相关旅客推送晚点信息,方便乘车旅客线上退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部关于优化旅客信息通知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客管函〔2023〕157号)规定,遇有始发列车晚点需推送晚点信息、单趟动车组列车晚点超30分钟及以上或大面积列车晚点需再次推送晚点信息,需集团公司向12306科创中心申请晚点列车信息推送。
《国铁集团客运部关于修订<客运安全红线管理办法>的通知》(客管函〔2022〕22号)规定,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行为属于客运安全红线。
《关于加强特殊场景下客运组织工作的通知》(客管〔2024〕11号)规定,遇动车组列车车底更换席位时,车站客运班组长或值班员应到现场组织。
《关于加强特殊场景下客运组织工作的通知》(客管〔2024〕11号)规定,遇动车组列车席位置换后又恢复使用原车型,客票系统不再进行席位置换,旅客按置换后新车厢、席位乘车。
《关于加强特殊场景下客运组织工作的通知》(客管〔2024〕11号)规定,遇动车组列车席位置换后又更换车型,客票系统不再进行席位置换,旅客按置换后新车厢、席位乘车。
《客运站车遗失物品、安检禁限带品规范处置会纪要》(客管函〔2024〕5号)规定,旅客提出将遗失物品、安检禁限带品通过寄递方式领取且未指定快递公司时,车站可以为旅客办理寄递业务。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部经营开发部关于规范客运车站共享充电宝管理的通知》(客管函〔2024〕105号)规定,客运车站设置共享充电宝应与车站整体环境相协调,并满足车站相应的用电负荷和消防管理要求。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部经营开发部关于规范客运车站共享充电宝管理的通知》(客管函〔2024〕105号)规定,在客运车站设置的共享充电宝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消防和3C强制认证要求。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部经营开发部关于规范客运车站共享充电宝管理的通知》(客管函〔2024〕105号)规定,共享充电宝充电仓和柜体必须使用阻燃材质,设置消防灭火应急口。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按摩座椅经营、强化服务保障的通知》(客管函〔2023〕145号)规定,车站按摩座椅(多功能候车座椅)应统一设计制作“免费就座、扫码按摩”标识,在座椅区域醒目规范设置,并公布服务监督电话。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按摩座椅经营、强化服务保障的通知》(客管函〔2023〕145号)规定,车站按摩座椅(多功能候车座椅)应纳入站区一体化管理,并结合车站网格巡视要求加强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