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其他影响正线和到发线作业的各类责任一般D类事故和损失10万元以上责任一般D类铁路交通事故,或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作业人员轻伤事故:给予事故直接责任人记( )企业纪律处分。
发生责任其他一般D类铁路交通事故,非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人员轻伤事故(非生产作业过程人员轻伤事故中的管理人员可从轻处理):给予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单位的车间或科室分管( )及业务主管通报。
发生责任其他一般D类铁路交通事故,非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人员轻伤事故(非生产作业过程人员轻伤事故中的管理人员可从轻处理):给予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单位直接管理者(含班组长)( )企业纪律处分。
发生责任其他一般D类铁路交通事故,非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人员轻伤事故(非生产作业过程人员轻伤事故中的管理人员可从轻处理):事故直接责任人给予( )企业纪律处分。
发生因自然灾害、外部环境、建造质量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对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防范不力的相关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 )视情节轻重,依照如下方式予以处理:
发生责任一般D21类铁路交通事故: 按照集团公司月度安全质量“一体化”考核办法,区分高铁、客车和其他类型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考核;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突出高铁、客车和( )安全,自行制定对相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考核范围、标准和办法。
事故责任追究,按照( )、分级管理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情况的要求,由各级事故调查处理部门提出建议,提交同级安委会事故处理委员会研究确定,并根据人事任免权限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事故责任追究,按照分层、( )管理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情况的要求,由各级事故调查处理部门提出建议,提交同级安委会事故处理委员会研究确定,并根据人事任免权限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事故责任追究,按照分层、分级管理和造成的( )和损失情况的要求,由各级事故调查处理部门提出建议,提交同级安委会事故处理委员会研究确定,并根据人事任免权限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事故责任追究依据事故责任的( )认定,对其他联责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同时进行处理。
事故责任追究依据事故责任的划分认定,对其他(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同时进行处理。
各类安全事故中的责任人、其他联责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按照( )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划分。
各类安全事故中的责任人、其他联责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按照岗位职责和( )标准进行划分。
如导致事故主要原因涉及的具体工作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未( )或无工作分工和职责划分的,事故责任人直接定部门或单位负责人。
为强化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按照“( )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事故责任单位分管安全副职的责任追究,比照分管生产、业务副职降一个档次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