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待遇,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工资,不能提供医疗诊断证明和病休建议书不享受。
病假准假条件,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或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及病休建议书,需 载明建议休息的时间。
年休假期间发放岗位工资(取当月值,无数据的取前3个月平均值),实际休假天数少于准假期限的,少休天数在年底按日岗位工资标准发放补贴,但公司已安排休假,本人放弃休假的除外。
订婚假、结婚假期间均可享受工资待遇。
资料不齐等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准假,违者给予请假人、审批人各四级处理。若已休假的,加重两级 处理,且已休假天数按事假处理,并取消相关待遇。
对于合同到期且不愿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由用人单位直接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如属公司 不愿续签合同的,若需支付补偿金的,用人单位提交申请资料报人力资源公司审批后方可支付。
员工离职后,员工的档案资料、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至少应保管两年时间。
未通过岗位标准对标考评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按80%发放;若属新进公司人员,则仍按学徒期或试用期标准发放工资,不享受年终奖。
内部讲师补贴,初级60元/小时,中级100元/小时,高级200元/小时,单天超7小时的按7小时计算。讲授未 评级课程、非本人最高评级课程的,按本人最高级别的80%发放补贴。
监考人员应在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考试开考前,监考人员应宣读考场规则 和考试纪律,提醒应考人员遵守考场规则。
五十岁以上的员工、初中以下学历的员工,经本人提出申请,考试组织单位同意后,可釆用口试、面试等非笔试方式进行测试。
应考人员扰乱考场纪律或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的,给予四级处理,监考人员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有威胁、侮辱、诬蔑监考人员的,给予七级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所有人员考试及格分数均为60分及格。
因工作需要,各单位需查阅使用(查阅、复印等,下同)人事档案的,应先提出查阅使用申请,并履行 相应审批手续后方可查阅,否则档案管理人员应不予查阅。
查阅人应合理保管人事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画圈、批注、涂改、折叠,不得抽换、增添、折散档案材料,违者每次给予三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