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轨在第一拉杆中心处的设计动程:12号提速道岔为( ) mm。
导曲线可根据需要设置( ) mm的超高,并在导曲线范围内按不大于2‰顺坡。
辙叉心轮缘槽标准宽度(测量位置按标准图或设计图规定)为( )mm(采用心轨加宽技术的辙叉应符合设计要求),容许误差为+3,-1 mm。
道岔查照间隔(辙叉心作用面至护轨头部外侧的距离)在有客车运行的线路上不得小于( )mm,在仅运行货车的线路上不得小于1388 mm。
道岔查照间隔(辙叉心作用面至护轨头部外侧的距离)在有客车运行的线路上不得小于1391 mm,在仅运行货车的线路上不得小于( ) mm。
道岔护背距离(辙叉翼作用面至护轨头部外侧的距离)不得大于( )mm。
尖轨、可动心轨顶面宽( )mm及以上断面处,尖轨顶面低于基本轨顶面、可动心轨顶面低于翼轨顶面2 mm及以上,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尖轨、可动心轨顶面宽50 mm及以下断面处,尖轨顶面高于基本轨顶面、可动心轨顶面高于翼轨顶面( )mm及以上,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道岔各种螺栓、连杆、顶铁和间隔铁损坏、变形或作用不良,顶铁和轨腰离缝大于( )mm,应有计划地进行修理或更换。
轨撑损坏、松动,轨撑与轨头下颚或轨撑与垫板挡肩离缝大于( ) mm,应有计划地进行修理或更换。
滑床板损坏、变形或滑床台磨耗大于( )mm,应有计划地进行修理或更换。
高锰钢整铸辙叉,可动心轨宽40 mm断面及可动心轨宽20 mm断面对应的翼轨垂直磨耗(不含翼轨加高部分)超过( ) mm,判定为重伤。
可动心轨道岔的普通钢轨接头应使用( )级螺栓,扭矩应保持700~900 N•m。
道岔直向允许通过速度(υmax>120km/h),护轨侧面磨耗( )mm,判定为重伤。
道岔直向允许通过速度(υmax≤120),护轨侧面磨耗( )mm,判定为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