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等制度机制不落实的单位,该单位工会不得申报推荐为陕西省模范职工之家、陕西省模范职工小家。
不推动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不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单位,该单位工会工作者不得申报推荐为陕西省优秀工会工作者。
各级单位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日常征集活动;根据国网公司统一安排开展集中征集活动,并按相关要求逐级上报。
各级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对本单位采纳的合理化建议,要及时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可以推广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在本层级组织推广或向上一级单位推荐。
各级单位对评出的优秀合理化建议进行表彰奖励。
平等协商是指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企业一方就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相关事项进行对话和商讨,并达成一致协议的活动。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方与职工方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专项集体合同是指企业方与职工方依法就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在相互尊重、互利共赢、和谐发展的基础上,兼顾双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