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或工会筹备组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组织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主席或组织员主持。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必须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时,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或工会筹备组或大会主席团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委员主持。
基层工会主席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空缺时,应及时按照相应民主程序进行补选。
补选工会主席,如候选人是委员的,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如候选人不是委员的,可以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补选为委员后,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设副主任1人。
基层工会的主席、分管财务和资产的副主席、财务和资产管理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可以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也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不需要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担任,也可经民主协商,按照相应条件配备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提名为同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与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同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彰一般在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届中开展一次,在工会全国代表大会换届之年开展一次。在换届之年评选表彰中,可同时命名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工会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