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京铁安监〔2022〕334号)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中企业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京铁安监〔2022〕334号)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中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免职、降职。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编订管理办法》(京铁人〔2021〕232号)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
《北京局集团公司干部安全履责考核评价管理办法》(京铁人〔2020〕166号)规定考核评价格次分为“优秀、()、合格、失格”。
《北京局集团公司干部履职督查及问责办法》(京铁人〔2019〕350号)规定一般问责组织处理包括()、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根据《所属单位总会计师履行工作职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担任总会计师的人员,应当具有会计师、审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且从事财会、审计等管理工作()以上;取得会计师(审计师)任职资格后,担任基层单位财务主管或者负责集团公司及以上机关部门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时间不少于()。
根据《所属单位总会计师履行工作职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总会计师是指集团公司通过一定程序任命(或者聘任),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和其他经营管理工作且具有会计或审计系列()的领导班子成员。
根据《北京局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相关规定,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纪委书记一般实行()。
根据《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挂职锻炼的时间一般为()。如需延长,经挂职人员派出单位(部门)提出建议,人事部(党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可延长至()。
根据《关于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优秀年轻干部建立评定制度。所属单位党委每()对优秀年轻干部履职情况和综合表现作出鉴定,中层正职的鉴定材料报集团公司党委。
根据《关于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优秀年轻干部实行谈心制度。所属单位正职()对优秀年轻干部进行一次全覆盖谈心,重点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奖惩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撤职的处分期为()。
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奖惩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记大过处分期为()。
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奖惩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警告的处分期为()。
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奖惩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处分种类分为警告、记过、()、撤职、留用察看、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