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和“谁动火、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方针。()
无火灾爆炸危险、非人员密集、非重点行车场所划定的不需办理动火作业许可的特定动火作业区域为固定动火区。()
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二级动火作业应提级管理。()
一份《动火作业许可证》仅限一处动火作业,实行“一个动火地点一张许可证一名监护人”,严禁使用一份许可证进行多处动火作业。()
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单位应当留存消防设施竣工图、各类报告等原始技术资料。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值班记录、巡查记录保存不少于一年,其他不少于五年。()
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由使用该建筑用房最多(或建筑使用面积最大)的单位牵头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对建筑消防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并书面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应锁闭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或采取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能从内部易于打开的措施,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含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消防设施、器材投入使用后,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损坏、拆卸、圈占、挪用和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允许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