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运行的轨道车司机必须待有国家铁路局颁发的L1或L3驾驶证,从事轨道车司机岗位三年以上。
高速铁路轨道作业车在封锁区间内各自运行时,续行间距不得少于300m,续行速度不得超过40km/h。
高速铁路引导接车时,凭引导信号或调度命令,以不超过20km/h速度进站或通过接车进路,并做好随时停车准备。
值乘中机班两人应将手机放操纵台指定地点(各单位应根据机型确定具体位置并纳入司机操纵台可视化管理内容)。
停车检查:重点注意电机、电气设备及电气柜状态,车内用火、用电情况,发动机、油箱、油管、走行、传动、制动系统和转向架悬挂装置、作业装置、起重装置有无“滴、冒、跑、漏”现象。
低温下发动机起动后,禁止立即高速运转,应预热3-5min再加速。
距慢行地段前第一个整公里标处,机班必须进行距离校正,确保GYK临时限速地段距离数据准确。
遇地面限速牌与施工调度命令起止里程、起止时间或限速值不一致时,必须按最早限速起点、最晚限速终点和最高限速值进行控制。
小检字牌用于抽查出入库、站内调车、转线作业时,司乘人员对调车信号、道岔标志、岔尖的瞭望、确认。
司乘人员发现检字牌,应做到“一呼、二鸣、三打点、四记录、五汇报”,即呼唤“发现检字牌”,鸣笛两短声,同时在监控装置打点一次,并在运行日志上记录发现时间以及地点,退乘后向车间汇报。
司机带道应熟悉运行区段(站)车机联控电台频率、GYK运行控制交路号、车站代码和支线号等关键参数。
轨道车运行中发生机车走行部异常时,遇牵引拉杆、吊杆松脱及轮轴松驰、外串等危及行车安全时,立即请求救援。
轨道车运行中GYK机车信号故障时,立即报告车站值班员。
站内发生GYK故障处置无效时,请求更换机车。
半自动(自动站间)闭塞区段轨道车运行中GYK故障时,在运行至预告(接近)信号机前,确认该信号显示预告主体信号为允许运行的信号后,以不超过20km/h的速度运行至前方站停车处理或请求更换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