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CS-3级以及信号机常态灭灯的CTCS-2级自动闭塞区段,反方向发出列车,按C3级或C2级控车的动车组列车的行车凭证为( )。
CTCS-3级以及信号机常态灭灯的CTCS-2级自动闭塞区段,反方向发出列车,列控车载设备故障按LKJ控车的动车组列车的行车凭证为( ),地面信号机应点灯。
高速铁路使用电话闭塞法行车时,列车占用区间的行车凭证为( )。
如自动开关门装置故障或特殊情况需单独开关车门时,由司机通知( )手动开关车门。
动车组列车在车站出发,动车组列车司机在确认( )和开车时间,车门关闭后,即可起动列车。
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进站方向为( )的下坡道,而接车线末端无隔开设备时,禁止办理相对方向同时接车和同方向同时发接列车(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区段除外)。
动车组列车在车站办理客运业务时,须固定股道、固定( )、固定停车位置。
通过列车原则上应在( )办理接发列车。
在动车组列车运行时段内,特殊情况需开行路用、救援列车时,列车调度员口头通知邻线会车范围内运行的动车组列车司机限速( )运行。
列车进站后,应停于接车线( )内方。在设有出站(进路)信号机的线路,列车头部不得越过出站(进路)信号机。
高速铁路区段引导接车时,动车组列车为不超过( )速度进站,并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
动车组列车在站内临时停车,待停车原因消除且继续运行时,应按下列规定办理:其他列车乘务人员使用紧急制动装置(紧急制动阀)停车时,( )。
动车组列车按( )由车站(线路所)开往区间时,须按站间组织行车,列车按地面信号显示运行。
动车组列车按隔离模式由车站(线路所)开往区间时,须按( )行车,列车按地面信号显示运行,待该列车到达前方站(线路所)后方可放行后续列车。
列车在区间停车需下车处理时,列车调度员发布邻线列车限速160km/h及以下的调度命令,限速位置按停车列车位置(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