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理进行审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判决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在特殊情况下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认为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由该撤销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作为被告。
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理。
在行政诉讼中,由原告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来证明该行政行为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主体的所有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不一定是平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