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明确部分旅客禁限物品安全检查要求的通知》(客管〔2023〕16号 )规定,骨灰盒、医学模型(骷髅等),确认包装完好的,可以随身携带,同时应告知旅客避免直接暴露在其他旅客面前引发恐慌。
《关于重新明确部分旅客禁限物品安全检查要求的通知》(客管〔2023〕16号 )规定,袋装医用氧气,可适量携带,携带量参考患者(不考虑同行人)乘车时间予以确认。
《关于重新明确部分旅客禁限物品安全检查要求的通知》(客管〔2023〕16号 )规定,瓶装医用氧气禁止携带。
《关于重新明确部分旅客禁限物品安全检查要求的通知》(客管〔2023〕16号 )规定,电子烟及适量烟油,可以随身携带。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运输安全检查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办客〔2024〕22号)规定,未按规定为旅客提供禁限物品暂存服务的,属于一般问题。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运输安全检查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办客〔2024〕22号)规定,未公告禁限物品目录的,属于严重问题。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运输安全检查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办客〔2024〕22号)规定,发生“安检一般问题”时,应当予以通报批评。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安全管理办法》(上铁客〔2024〕172号)规定,客运车站施工作业时,未设置全封闭隔断的,在旅客候车、乘降作业时,应安排专人防护,保证旅客安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安全管理办法》(上铁客〔2024〕172号)规定,除站内作业车辆和经车站批准进站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进入站内。
《客运安检查危人员奖励办法》(上铁劳卫〔2014〕115号)规定,工作中如发现存在虚报、数量不实等问题,将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考核,情节严重,按已奖励金额加倍考核,系其他用工人员,予以辞退。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输部客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车务安全信息管理的通知》(运安函〔2024〕76号)规定,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从业人员伤亡,生产过程及上下工途中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从业人员伤亡,以及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或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属于一般安全信息。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安全管理办法》(上铁客〔2024〕172号)规定,站内施工作业人员经旅客通道或作业通道进出站的,由施工单位严格查验确认。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安全管理办法》(上铁客〔2024〕172号)规定,除站内作业车辆和经车站批准进站的车辆外,其他车辆进入站内需要专人防护。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安全管理办法》(上铁客〔2024〕172号)规定,站车客运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在站车任何处所不得吸烟。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安全管理办法》(上铁客〔2024〕172号)规定,查获的禁限物品可在处置台临时存放,相关危险物品应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对涉嫌故意藏匿禁限物品的人员应登记其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