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机车车辆、线路、桥隧、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信息、安全、给水、房建等技术设备,均须有完整和正确反映其技术状态的文件及技术履历等有关资料。 上述技术资料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妥善保管,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记载修订。
一切建(构)筑物、设备,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与机车车辆有直接互相作用的设备,在使用中可以超过规定的侵入范围。
牵引供电调度系统应具备对牵引供电设备状况进行远程实时监控的条件,并纳入站段调度系统集中统一管理。
在设有接触网的线路上,严禁攀登车顶及在车辆装载的货物之上作业;如确需作业时,须在指定的线路上,将接触网停电接地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准进行。
双线电气化铁路实行V形天窗作业时,为确保人身安全,应在设备、机具、照明、作业组织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列车运行,原则上以开往北京方向为下行,反之为上行。
凡影响行车的施工维修,均应设置防护。
工程竣工验交后10日内,项目管理机构(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向设备管理单位提交竣工资料
电气化改造项目在受电前15天由项目管理机构将具体受电日期、范围通知路内外有关单位,并进行路外安全宣传。
接触网支柱宜利用回流线或保护线作闪络保护地线的集中接地方式。
当成排支柱不悬挂回流线或保护线时,可增设架空地线实现集中接地;零散的接触网支柱宜单独设接地极接地(有信号轨道回路区段),或通过接地线直接接钢轨(无信号轨道回路区段)。
与回流线或保护线连接的吸上线在信号轨道电路区段可直接接扼流变压器线圈中性点,在无信号轨道回路区段可直接接钢轨。
开关等设备的底座应单独设接地极实现安全接地。
接触网钢柱可通过架空地线或单独设接地极实现安全接地。
终端柱距车档不宜小于5m。因地形限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支柱可设于线路的一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