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 )的建筑物上作业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必须由接触网工或专门训练的人员现场监护。
在接触网支柱及接触网带电部分( )m范围以内的金属结构均必须接地,在与接触网相连的支柱及金属结构上,若未装设接地线或已损坏时,严禁人员与之接触。
发现牵引供电设备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发现牵引供电设备上挂有线头、绳索、塑料布或脱落搭接等异物,均不得与之接触,应立即通知附近车站,在牵引供电设备检修人员到达并采取措施以前,任何人员均距已断线索或异物处所( )m以外。
使用氧乙炔设备时,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 )。
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影响瞭望时,应( )线上作业和上道检查,必须作业时,应采取特殊安全措施,保证来车之前按规定的距离及时下道。
脚手架的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 ),脚手杆间距不应大于1.5m(经检算许可者除外)。
安全带、安全绳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并栓绑牢固,安全桩应一桩一绳。安全绳应( )。
使用氧乙炔设备时,乙炔瓶与氧气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
( )、机具使用人员应对机具进行检查,机具状态不良或安全附件失效的机具严禁上线使用。
在站内其他线路作业,躲避本线列车时,下道距离不少于( )m,与本线相邻的正线来车时,按《普速线路工务安全规则》第3.2.3条第一项和第三项办理,与本线相邻的其他战线来车时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列车近路不明时必须下道避车。
在地面( )以上的高处及陡坡上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安全带、安全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不小于( )m,设有避车台(洞)的桥梁(隧道)应进入避车台(洞)避车。
线路Vmax>( )的区段,巡道、巡守人员应在路肩上行走,并注意查看线路状态。
线路改道打道钉时严禁锤击钢轨,不准用捣镐打道钉。分组打道钉时,前后距离应不小于( )根木枕。在无人行道的桥面上作业时,起钢轨外口道钉,应站在道心内并使用专用起钉器或弯头撬棍等特制工具。
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休息时不准坐在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上。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少于( )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临线上开来的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