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信用贷”根据借款人资金周转周期、还款能力、贷款用途、收入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
“高企信用贷”,是指本行向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发放的用于支持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偿还他行借款、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开展“高企信用贷”业务应遵循“定向客户、适度优惠、合规操作”的原则。
“高企信用贷”贷款额度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盈利水平、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自有资金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单户最高额度100万元,如果企业既是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属于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单户最高200万元,最终以有权审批人审批额度为准。
办理“高企信用贷”时,应在符合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尽量缩短贷款流程,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办贷效率。
“畅流贷”应遵循“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防范风险、保障畅通、择优支持”的原则。
公司类“畅流贷”是指本行借助人行再贷款资金,向符合条件的青岛市辖区内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业中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周转、购置营运车辆、建设仓库设备的贷款,包含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
公司类“畅流贷”是指本行借助人行再贷款资金,向符合条件的青岛市辖区内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业中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周转、购置营运车辆、建设仓库设备、偿还他行借款的贷款,包含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
“畅流贷”采用限时办结制度,从收到客户经理申请的必要材料完备后,分支机构权限内的贷款原则上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授信审批工作,后续根据客户提款要求办理用信。
“人才贷”是指青岛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向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其所在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活动的无抵押、无担保人民币贷款。
“人才贷”面向的青岛市级高层次人才由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代理市委组织部进行确认核实。
“人才贷”贷款对象是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或以及其长期所在的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
“人才贷”仅用于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不得办理无指定用途、贷款用途不真实等国家相关部门严令禁止用途的贷款。
针对同一高层次人才,在各家银行机构“人才贷”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包含以“人才贷”名义申请的个人贷款和企业贷款)。
同一高层次人才,可以在我行同时办理多家企业“人才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