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分析,造成事故的“人为因素”主要是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安全防护装置对操作带来不方便,可以不用或者拆除。
四不伤害就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规定,在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从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包括遵章守纪服从管理义务;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技能义务;险情报告义务。
国家标准安全色包括红、黄、蓝、绿四种颜色。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劳动保护的对象首先是保护从事生产的劳动者。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技术措施是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提高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等安全生产条件。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该与主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及同时验收投产。
应急管理的目标是尽可能地抢救受害人员,保护可能受威胁的人群,并尽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