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放空点燃必须经专家论证并在()人员配合下实施。
(第二十八条)放空点燃前,应认真清理警戒区内的()。
(第二十九条)发出紧急撤离信号后,中队指挥员要立即在集合地点()人员,并向指挥部报告,研究新的对策措施。
(第二十九条)遇爆炸等危险征兆来不及撤离时应就近卧倒,(),匍匐撤离或依托掩体避险。
(第三十条)易燃易爆场所,严禁使用非()型通信器材。
(第三十条)在噪音较大的现场,应使用()耳机。
(第三十一条)避免在泡沫覆盖区域行走奔跑,防止()。灭火后仍存大量易燃液体时,应输转妥处。
(第三十二条)进入有爆炸危险的区域应穿着(),根据需要穿着()防化服,尽量从()方向实施作战行动。
(第三十二条)作战中,应利用()等仪器持续监测,可燃气体浓度接近爆炸下限且不能完全禁绝火源的,必须立即撤离。
(第三十二条)对于易燃易爆气体火灾,在无法关闭阀门和堵漏的情况下,()严防泄露气体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引发爆炸。
(第三十二条)充满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的空间,可采取强力送风驱散可燃气体和蒸汽。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泄露和粉尘飞扬的区域,可利用()稀释降尘,抑制爆炸或降低爆炸危险。易燃液体泄露流淌,可向流淌液体表面()。并保持(),阻止()控制流淌火蔓延范围。
(第三十二条)严禁在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泄露区内的门窗()泄压口,下井水、电缆井、煤气井等部位的上方及周围站立。
(第三十三条)防护必须在进入有毒区域()完成。
(第三十三条)()在有毒区域脱卸或更换防护装备。
(第三十三条)尽可能从上风方向进入有毒区域,出水掩护或降毒的供水线路应不少于()路,且应来自不同的供水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