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可以夹带一定的危险货物。
托运人托运例外数量危险货物的,应当在托运清单中注明例外数量危险货物以及包件的数量。
例外数量、有限数量危险货物包件不可以与其他危险货物、普通货物混合装载。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有限数量危险货物包件不得与爆炸品混合装载。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有限数量危险货物总质量(含包装)不超过10000 千克的,可以按照普通货物运输。
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货物,不得超载。
危险货物承运人在运输前,应对驾驶人、押运人员进行运输安全告知。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卸货后应直接实施排空作业等活动。
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有效期届满后,罐式车辆罐体应当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重新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驾驶人应当确保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关闭装置在运输过程中处于开启状态。
客运企业应当与各分支机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
对于不在客运站进行安全例检的客运车辆,驾驶员应每日出车前或收车后按照相关规定对客运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
客运驾驶员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 4 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应不少于 20 分钟。
单程运行里程超过 200 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 400 公里)的客运车辆应当配备 2名及以上客运驾驶员。
客运企业不得发放空白包车客运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