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我国海商法的船舶碰撞要求,碰撞船之一必须是海商法上的船舶。
万吨货轮碰撞码头,适用我国海商法。
万吨货轮碰撞军用船舶,适用我国海商法。
引航员过失引起的船舶碰撞,损失由引航员的派出单位承担。
引航员过失引起的船舶碰撞,损失由船舶所有人承担。
海难救助法律,不适用于海上已经就位的从事海底矿物资源的勘探、开发或者生产的固定式、浮动式平台和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
只要遇到海上遇险人命,船长必须尽力救助。
遇险船舶的船长无权代表船舶所有人和船上财产所有人订立救助合同,除非经过他们同意。
由被救助方决定获救的船舶或者其他财产被送至的安全地点。
只要救助报酬条款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就可以要求变更。
获救财产的价值包括船员的获救的私人物品和旅客的获救的自带行李的价值。
救助报酬的金额,应当由获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的各所有人,按照船舶和其他各项财产各自的获救价值占全部获救价值的比例承担。
正常履行拖航合同或者引航合同的义务进行救助的,无权获得救助款项
同一船舶所有人的船舶之间进行的救助,救助方有获得救助款项的权利
国家有关主管机关从事或者控制的救助作业,救助方有权享受救助作业的权利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