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本身不是信用,它是提高信用水平的手段和工具。
征信可以帮助商业银行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征信中心对正面和负面数据常常采取不同的对待和处理方式。
个人身份信息选择数据报送机构上报的信息中信息获取时间最新的一条进行显示。
在查询者为商业银行时,为了保护商业银行的秘密,在查询记录中将和查询者所属的法人机构名称不同的查询记录中的查询者以“*”号表示。
个人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信息主体在借贷、担保、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查询用户应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个人信用报告,未经信息主体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信用报告须按信贷档案进行管理。对于未办理业务的客户,可将客户《授权书<个人征信业务>》或个人借款申请书、个人信用报告、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可以交给客户。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审核是审核查询已存、农行及批量个人信用报告的查询申请。
对于个贷不良信息无法发送短信的,应该在CI中标记人工告知信息。
异议处理流程必须经过各级行征信牵头部门认定、审核环节,否则无法提交上级行。
对于借款人未否认贷款,且我行已对其履行了不良信息告知义务,但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成功告知当事人的,在获得相关证据(如退回的挂号信及有关证明材料)后,可在CI中选择“一次告知,长久沿用”模式进行处理(告知沿用)。
未按时还款的信息,即逾期记录,只要后来还清了借款,就不会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 据库中记录。
已还清的信贷信息不用采集。
为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保障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规范运行,《中国人民银 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采取了授权查询、限定用途、保障安全、查询记录、违规处罚等措施。
逾期信贷信息是指个人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时,未能按时足额偿还应还款项而产生的相 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