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行借记卡挂失补卡暂不收取工本费。
客户办理凭证、印鉴挂失后,若还未进行挂失后续处理找到原存单(折)、借记卡、预留印鉴的印章,可向挂失机构申请撤销挂失,但必须携带原挂失凭证进行核实。
电信欺诈的被害人被骗后,如至我行任一营业网点举报,我行受理网点有义务协助被害人进行案件举报和账户控制。
同一业务类别的会计档案按形成部门或归属部门进行归类,并严格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个人客户查阅本人的会计档案时应提出书面申请,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由代理人申请,须出具双人有效身份证件。
存款人在我行首次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只能开立一个I类户。
12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未使用完的空白支票处理可由客户带到其他本系统网点使用。
柜面服务人员应以指纹方式登陆柜面业务操作系统,如用密码等其他方式登录的需经分行运营管理部审批。
根据《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人民币个人银行存款账户管理办法》(浙民泰银办发〔2020〕439号),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为客户开立Ⅱ、Ⅲ类户时,开户申请人登记验证的手机号码与绑定账户使用的手机号码应一致。
自2017年1月1日起,经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我行为存款银行开立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当为我行二级分行及以上营业机构,支行及以下机构不得开立投融资性同业账户。
当存款人在同一银行营业机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后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重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自开立之日起办理付款业务。
银行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的,应自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开户网点发现企业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办理销户的,应当通知企业办理销户手续,自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后,企业仍未办理销户手续的,开户网点有权中止账户业务。
根据《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会计基本制度》,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