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收单普通商户审查,应进行实地调查并拍摄实地照片。
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终止银行卡受理协议的,应当及时进行账务清理,及时销毁所有商户交易凭证,回收受理终端、清除终端参数、注销业务系统中的商户编码、关闭交易功能和网络支付接口,妥善处理后续事项。
POS机具参数设置、程序灌装应至少一名收单机构工作人员在场,建立相关的POS机具程序灌装登记簿。
收单机构应对外包服务进行严格质量控制,每两年对外包服务机构至少开展一次有一定独立性的安全评估。
收单机构应对外包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全面完整登记检查内容,妥善保管检查登记资料。
收单机构移动POS终端原则上应布放在航空、餐饮、交通罚款、上门收费、移动售货、物流配送、粮食收购等确有使用移动POS终端需求的行业商户。
收单机构受理芯片及磁条双介质银行卡刷卡交易时,应禁止降级交易。
巡查必须坚持“一户一档”原则。收单机构必须为每个收单商户建立档案,将定期巡查情况客观、及时地反映到客户档案中。
人到人转账是指付款人使用移动终端扫描收款人展示的收款条码进行资金划转,可实时到账或隔日到账。
条码支付是基于银行卡账户的支付,系统将客户用于生成条码的账户、证件号、手机号等信息进行关联管理,其包含持卡人账户信息。
条码支付功能默认关闭,持卡人如需使用条码进行支付,必须通过手机银行开启条码支付功能,并根据交易需要设置限额以及选择开启免密功能。
数字化转型背景下,银行网点从交易结算型网点转向服务营销型网点。
网络银行面向账户、交易,关注的是渠道,数字银行面向的是客户、场景,关注 的是触达。
在银行的4.0阶段,银行进入电子时代,推出了网上银行,客户不再依赖于网点。
随着银行“互联网+消费"模式不断完善,基于衣食住行的消费场景被创造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