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计划以自然月为周期编制,原则上工程车、电客车等动车施工及半月周期以上周期性维保施 工,申报月计划。
未纳入月计划的周期性、日常维保作业及临时生 产安排等施工,可以申报周计划。
A、B1、B2 类施工计划由主办部门受理、审批。
B3、C 类施工计划由施工管理工作组办公室受理、 审批。
外单位申报施工计划时,由运营公司主办部门负 责审核、汇总后统一向审批部门提报。
作业区域仅包含单条作业线路及联络线时,可以在作业线路申报计划,施工计划同时在关联线路 的《施工行车通告》中显示。
新线施工需运营线配合时,仍然申报运营线新线 施工计划。
新线范围内的施工,如果施工时需要进入运营线 范围,则须申报运营线施工计划。
C1 类、B3 类动车作业原则上均须纳入月计划申报
日补充计划应在月、周计划的基础上申报,原则 上不得影响月、周计划的实施
原则上各部门、施工单位根据所属各专业施工检 修需求独立申报施工计划。
17:00 后发生的对行车、客运服务暂不影响的故障,可以不申报临时补修计划,待运营结束后, 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受理部门登记,申请临点处理。
公司级与分公司级考核存在异议时,由分公司分 管副总分析、落实。
时间利用率是指全月施工计划的实际施工时间与计划施工时间的比率。施工计划时间利用率要求 不低于 80%。
计划兑现率是指计划的实际完成件数与计划件数的比值,其中临时补修计划的变更率要求为不低 于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