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颠簸时,为确保机上人员的安全,客舱乘务员应根据颠簸的程度、发生时间等的不同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颠簸的处置。如因持续颠簸等情况造成服务程序无法完成,乘务长可调整或直接取消服务程序。
机组人员在休息室/区休息时,应全程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颠簸提示信号。如发生颠簸受伤的情况,应立即进入紧急处置状态并通知客舱机组,同时通知主任乘务长,终止轮休并报告机长。
紧急撤离准备时,因时间不够或准备过程中出现火灾等突发情况导致乘务员无法完成全套准备程序,乘务组应确保重要程序的完成。
乘务长提示组员如出现严重颠簸、客舱起火、充满烟雾等特殊环境导致乘务组无法完成客舱准备,乘务员在做好自我保护的前提下,可采取广播、口令和手势等一切可用的方式指导旅客完成准备工作。
紧急陆地撤离时间为60秒钟。此时间是从飞机完全停稳到机上最后一个人撤离为止。
调整旅客座位:援助者安排在出口处或需要帮助的旅客旁边就座。
机长下达高度500英尺指令时,乘务员应立即回到执勤位系好安全带、肩带。
飞机入水后机上人员必须在20分钟内撤离完毕。
正常陆地迫降紧急出口不可使用。
陆地撤离应选择在风下侧躲避,远离飞机至少100米以外。
水上撤离应选择在风上侧,离开燃油区和燃烧区。
当飞行机组或客舱乘务组的所有机组成员离开飞机后一段时间,再次进入该飞机时,应再次对飞机的应急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登机/服务门在打开状态,门外廊桥、客梯、勤务车没有停靠或没有停靠稳妥时,系好舱门安全带。
飞机作延伸跨水运行时(超过海岸线90公里/55海里的延伸跨水运行),客舱乘务员应向所有旅客提供补充简介,讲解救生衣、滑梯筏/救生筏和其他漂浮装置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包括演示救生衣穿戴和充气的方法.
机门关闭后,乘务员对照《舱门操作检查单》进行操作,先操作R门再操作L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