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范围界线划定应符合保持现状用地边界完整的规定。
保护范围界线划定应符合保持构成历史风貌的自然景观边界完整的规定。
历史城区应保护和延续具有历史意义的空间场所和标志物。
历史城区的交通组织应以疏导为主,通过性的交通干路、交通换乘设施、大型机动车停车场应设置于历史城区范围内。
历史城区应因地制宜确定排水体制,优先采取雨污合流排水体制。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保护与传统生产生活相关的设施、场所和景观。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保留传统的自然排水方式,新建生活污水系统应因地制宜解决污水处理问题。
历史文化街区应优先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完善无障碍设施,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的可达性。
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市政基础设施改善应保证历史建筑、其他既有建筑和管线的安全,按照先地上、后地下的顺序统筹安排。
历史建筑应优先延续原有使用功能,并应改善结构、增加厨卫等内部设施,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有轨电车在道路上与其他交通方式混合运行时,设计允许最高运行速度不应超过该道路极限的最高行驶速度。
变配电所、控制中心应按当地100年一遇的暴雨强度确定防内涝能力。
非全封闭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应设置公共厕所。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应符合文物保护、生态保护、风景名胜保护等有关规定。
轨道交通穿(跨)越水域的隧道或桥梁结构外边线外侧80m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