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件离开地面约300m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检查,确认正常且吊件上无搁置物及人员后方可继续起吊,起吊速度应均匀。
按照GB3608的规定,凡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度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应有人监护。
高处作业的人员,每年应至少进行二次体检。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及后备防护设施应固定在构件上,应高挂高用。
安全带在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拴在牢固的构件上,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上下传递物件应使用绳索,必要时可以抛掷。
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杆塔应沿脚钉或爬梯攀登,可以使用绳索或拉线上下杆塔,不得顺杆或单根构件下滑或上爬。
施工中应避免立体交叉作业。无法错开的立体交叉作业,应采取防高处落物、防坠落等防护措施。
起吊物体应绑扎牢固,吊钩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若物体有棱角或特别光滑的部位时,在棱角和滑面与绳索(吊带)接触处应加以包垫。起重吊钩应挂在物件的中心线上。
当确需两台或多台起重机起吊同一重物时,应进行论证,并制定专项吊装方案。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起重物)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
起升重物跨越障碍时,重物底部至少应高出所跨越障碍物最高点0.5m以上。
起重机在作业时,车身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8mm2软铜线可靠接地。作业区域内应设围栏和相应的安全标志。
起重吊装作业的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
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穿戴专用工作服、绝缘鞋、防护手套等符合专业防护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衣着不得敞领卷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