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托绳与抱杆轴线间夹角不应大于30°。
抱杆内拉线的下端应固定在靠近塔架上端的主材节点上方。
构件起吊过程中抱杆腰环不得受力。
禁止采用正装方式对接组立悬浮抱杆。
提升(顶升) 抱杆时,不得少于2道腰环,腰环固定钢丝绳应呈水平并收紧,同时应设专人指挥。
抱杆采取单侧摇臂起吊构件时,对侧摇臂及起吊滑车组应收紧作为平衡拉线。
抱杆提升过程中,应监视腰环与抱杆不得卡阻,抱杆提升时拉线应呈松驰状态。
抱杆就位后,四侧拉线应解绑并放松,组塔过程中应有专人值守
抱杆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3Ω。
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顶端,终止点距顶端应大于1m。
使用两台起重机抬吊同一构件时,起重机承担的构件重量应考虑不平衡系数后且不应超过单机额定起吊重量的80% 。
应使用统一的口令、手势,通话应清楚、简明,接受口令或手势的一方应复诵或重复手势。
不得随意整体拉倒杆塔或在塔上有导、地线的情况下整体拆除。
整体倒塔时应有专人指挥,设立 1.2 倍倒杆距离警戒区,由专人巡查监护,明确倒杆方向。
吊装铁塔前,应对已组塔段 (片) 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