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力钢丝绳的外角侧不得有人。
在杆塔上有人时不得通过调整临时拉线来校正杆塔倾斜或弯曲。
钢丝绳与金属构件绑扎处,应衬垫软物。
组立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的杆塔时,不得使用木抱杆。
组装杆塔的材料及工器具不得浮搁在已立的杆塔和抱杆上。
8.8级、10.9级高强度地脚螺栓不应采用螺纹打毛的防卸措施
拆除抱杆应采取防止拆除段自由倾倒的措施,且宜整体拆除。不得提前拧松或拆除部分抱杆分段连接螺栓。
作业点周围10m内的易燃易爆物应清除干净。
高处作业人员应站在塔身外侧或其他安全位置,且安全防护用具已设置可靠后方准作业。
塔片就位时应先下侧后上侧,主材与侧面大斜材未全部连接牢固前,不得在吊件上作业。
总牵引地锚出土点、制动系统中心、抱杆顶点及杆塔中心四点应在同一垂直面上,不得偏移。
杆塔顶部吊离地面约300mm时,应暂停牵引,进行冲击试验,全面检查各受力部位,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起立。
杆塔起立角约60°时应减慢牵引速度。约 80°时应停止牵引,利用临时拉线将杆塔调正、 调直。
采用通天抱杆起吊单杆时,电杆长度不宜超过21m,电杆绑扎点不得少于 3个。
电杆的临时拉线数量:单杆不得少于4根,双杆不得少于6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