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个人住房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房龄超过30年的房屋不得作为抵押物
我行住房按揭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年龄应不超过70周岁。
我行住房按揭贷款中所购商品房及抵押物必须在天津市行政区划范围内。
我行住房按揭贷款规定的共同还款人可以为借款人配偶、父母
我行住房按揭贷款规定有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其他共同还款人仅限于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的父母或子女。
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房龄为20年的房屋可作为抵押物。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均认定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发放公积金(组合)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应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的20%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应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的30%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 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 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为借款人与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
天津农商银行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涉及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个人商业性贷款部分必须同时发放
借款人或配偶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限额 100 万元